上海商标律师陈军:文字商标的含义近似,构成近似商标

 

除了读音,商标的“含义”也是判断文字商标近似的重要因素。如果两个商标的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联想,构成近似。

含义近似,常见情形包括:

不同语种的对应翻译:如日文“たかばし”与中文“高桥”,法院查明前者对应含义是“高桥”,因此认定含义近似。

同义词或近义词:如“骆驼”与“Camel”。

描述同一事物或概念:如“葵花宝典”与“The Classic of Sunflower”,虽然字面不同,但指向同一部武侠小说中的核心秘籍。

判断含义是否近似,需要考虑相关公众的认知水平。对于常见的外文单词,如其含义被普遍知晓,则含义近似的可能性大。对于生僻的外文或臆造词,含义近似问题则不那么突出。

在“たかばし”案中,虽然一个是日文,一个是中文,但法院基于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认定两者含义对应,从而支持了近似的主张。这表明,商标近似判断超越了单纯的文字形态,深入到了语义层面。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在设计商标时,不仅要避开字形和读音,更要避开“含义”。尤其要警惕将他人的知名商标翻译成另一种语言进行注册或使用。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恶意攀附,构成侵权。对含有明确含义的外文商标,其对应的中文译名也应作为商标检索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