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商标,以及图文组合商标中的图形部分,其近似判断主要从构图、整体外观、颜色等方面进行。
判断要点:
1、构图近似:图形的结构、布局、各元素的比例和位置关系相似。例如,两个都是圆形徽章,内部都有相同的花纹布局。
2、整体外观近似:从整体视觉效果上看,给相关公众留下的印象相似。例如,两个都是抽象化的动物形象,虽然线条有异,但整体感觉相近。
3、颜色近似:对于颜色组合商标,或对颜色有特殊要求的图形商标,颜色的选择和组合方式近似,也易构成近似。
如果一方图形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那么对另一方图形的近似判断会更加严格。例如“小葵花”医生图案,尽管细节有异,但因权利人图形知名度高,仍被认定构成近似。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图文组合商标,不能因为图形部分近似,就认定整个商标近似。但如果图形部分是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那么图形近似就可能导致整体商标近似。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图形商标的独创性至关重要。设计时应尽量避免使用常见的、通用的图形元素,力求原创。在设计完成后,应通过专业的图形检索工具进行排查,看是否有与他人在先图形商标“神似”的情况。记住,法律禁止的是“混淆性近似”,即整体视觉印象上的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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