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利律师陈军: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的举证责任

 

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直接影响案件结果。专利申请阶段,申请人对其申请符合授权条件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充分的技术信息和实验数据,证明发明创造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在实质审查中,如果审查员认为专利申请不具备创造性,其应当提供对比文件等证据,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提交意见陈述或修改申请文件进行反驳。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对其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专利权人可以提交反证,证明专利权的有效性。

对于公知常识的认定,如果审查员或请求人主张某一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其应当提供证据或充分说理。如果仅凭主观判断而无证据支持,该主张可能不被接受。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在专利审查和无效程序中,应当准确把握举证责任的分配,积极履行举证义务,避免因举证不能导致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