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当事人有时会提交市场调查报告,用以证明或否定混淆可能性的存在。这类证据能否被法院采信?
答案是:可以提交,但法院会进行严格审查。市场调查报告可以作为认定混淆可能性的参考因素,但并非决定性证据。
法院在审查市场调查报告时,会重点关注其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
1、真实性:调查是否由专业的、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执行?调查过程是否公开透明?
2、科学性:调查对象的选取是否具有代表性(例如,是否涵盖了相关公众)?样本量是否足够?调查问卷的设计是否科学、无诱导性?
3、合理性:调查方式是否合理?调查结论的统计和分析是否客观?
只有那些设计科学、执行规范、结论客观的市场调查报告,其证明力才会被法院认可,作为综合判断混淆可能性的一个参考依据。反之,粗制滥造、有明显倾向性的调查报告,法院将不予采信。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市场调查是获取消费者认知的直接方式,但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决定采用,务必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并全程参与和监督调查设计,确保其符合法律证据的要求。同时也要认识到,调查报告只是众多考量因素之一,不能替代法官基于全案证据的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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