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标律师陈军:合法来源抗辩,能为销售商免除哪些责任?

上海商标律师陈军:合法来源抗辩,能为销售商免除哪些责任?

合法来源抗辩是《商标法》第64条为善意销售者提供的一项“保护伞”。它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善意第三人,鼓励销售商披露侵权源头,以利权利人从根源上打击侵权。

合法来源抗辩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行为特定:被诉行为仅限于“销售”侵犯商标权商品的行为,不包括生产、制造行为。

2. 主观善意:销售者不知道(不应知)其所销售的是侵权商品。

3. 来源合法:销售者能够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能说明提供者。

抗辩成立的直接法律后果是: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重要的是,合法来源抗辩并非“不侵权抗辩”。它是以承认销售行为构成侵权为前提的。因此,即便抗辩成立,销售者仍需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例如停止销售侵权商品、销毁库存等。此外,原则上,销售者还应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取证费)。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小商户应树立知识产权意识,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妥善保管好进货合同、单据、付款凭证等,确保“有据可查”。一旦被诉,这些是主张合法来源抗辩的关键证据。但也要清楚,即便抗辩成功,也应及时停止销售,并可能仍需承担权利人的维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