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保全,俗称“禁令”,是指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前,责令被申请人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在商业秘密案件中,行为保全尤为重要,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被进一步披露或使用,避免损失扩大。
根据司法解释,申请行为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胜诉可能性:申请人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请求保护的商业秘密内容明确,且被申请人试图或已经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或使用该秘密。
2. 难以弥补的损害: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会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或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商业秘密即将被公开披露、侵权人即将转移资产、侵权行为将导致权利人市场份额明显减少等。
3. 利益衡量: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不超过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4. 不损害公共利益。
5. 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数额应与被申请人可能因执行保全措施遭受的损失相当。
如果情况紧急,如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披露,法院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行为保全是一种非常有力的临时救济措施,但申请门槛也较高。权利人一旦发现侵权行为有紧急扩散的风险,应立即咨询律师,评估申请禁令的可能性,并迅速准备好初步证据和担保。时间就是生命,在商业秘密领域尤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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