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网络环境下,如何判断竞争行为的正当性

 

在技术日新月异的网络环境下,判断一个竞争行为是否正当,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进行利益平衡。

第一,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这是最根本的标准。需要考察该行为是否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行为准则。例如,在互联网行业,尊重用户选择权、不恶意干扰他人软件,就是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二,是否损害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包括是否不正当获取或利用了他人投入大量资源积累的数据、流量、用户等,是否破坏了他人的商业模式,是否削弱了他人的竞争优势。

第三,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是市场最广泛的参与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往往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如增加选择成本、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侵犯用户隐私等。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正当,要考虑它给消费者带来的是福祉还是祸害。

第四,是否有利于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这是最终落脚点。一个行为即使短期内对某个竞争对手有影响,但如果有益于激发创新、提升效率,从长远看有利于市场竞争,就可能具有正当性。反之,如果行为旨在排除、限制竞争,阻碍创新,就具有不正当性。

在“某音数据抓取”案中,法院正是从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秩序等多个维度,综合衡量,最终认定被告行为具有不正当性。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网络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是一个复杂的利益衡量过程。在评估风险或准备诉讼时,应超越“我是否受损”的单向思维,从更宏观的视角,分析行为对行业生态、消费者福祉和竞争秩序的全面影响,构建更有说服力的法律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