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万词霸屏”干扰搜索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万词霸屏”是搜索引擎优化领域出现的一种新型不正当竞争手段。它利用技术手段,在短时间内生成大量包含各类关键词的、质量低劣的网页,并推送到搜索引擎的数据库中,以图在用户搜索时,这些页面能霸占搜索结果的前列。

在“万词霸屏”案中,法院认定这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通过技术手段,租赁大量“高权重网站”的二级目录,将客户指定的关键词和机器生成的页面批量发布出去,导致这些页面在搜索引擎中获得虚假的、不正当的高排名。

法院认为,这种行为:

干扰了搜索引擎的正常运行:破坏了搜索引擎正常的收录和排名秩序,造成引擎算法失准、机器性能和服务器资源浪费。

损害了用户利益:用户搜索到的多是低质、无用的信息,影响了用户体验,降低了用户对搜索引擎的信任。

违反了商业道德:被告利用技术手段作弊,不正当地攫取了本应属于优质内容的流量,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

该案适用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第2款第4项的兜底条款。被告通过技术手段,违背原告意愿,导致其网络产品或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构成了其他妨碍、破坏行为。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搜索引擎是信息社会的基础设施。任何企图通过技术作弊手段操纵搜索结果、破坏搜索生态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对于依赖搜索流量的企业,应专注于提供优质内容,而非寻求“万词霸屏”之类的捷径。对于搜索引擎平台,应不断完善反作弊技术,并对这类破坏行为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