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分析的起点。在具体案件中,相关市场就是竞争行为发生的市场范围。准确界定相关市场,对识别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判定经营者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认定经营者市场地位、分析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等关键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解释》第14条规定,原告主张被诉垄断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的,一般应当界定相关市场并提供证据或者充分说明理由。原告以被告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为由主张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或者显著的市场力量的,应当界定相关市场。
相关市场包括三个维度:商品市场、地域市场和时间市场。商品市场是根据商品的特性、用途及价格等因素,由需求者认为具有较为紧密替代关系的一组或一类商品所构成的市场。地域市场是指经营者销售特定商品时,需求者获取具有较为紧密替代关系的商品的地理区域。时间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进行竞争的时间范围。
但并非所有案件都必须明确界定相关市场。在“北京奇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腾某科技公司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界定相关市场是评估市场力量和竞争效果的工具,其本身并非目的。如果有证据足以直接证明市场力量或者竞争效果,则可以不明确界定相关市场。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在反垄断诉讼中,原告应尽可能清晰地界定相关市场,并提供充分证据。如难以精确界定,也可通过直接证据证明被告的市场力量或行为的反竞争效果。被告则可通过质疑相关市场界定的合理性来削弱原告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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