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布图设计实质性相似,如何判断?

 

判断被诉侵权布图设计与受保护的布图设计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应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步:确定比对对象。根据权利人明确的独创性部分进行比对。如果权利人主张布图设计整体具有独创性,则应进行整体比对。如果主张部分具有独创性,则比对该部分。

第二步:确定判断主体。以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的角度进行判断。他们应当知晓现有常规设计和制造工艺,知晓受保护布图设计创作时所有的公认常规设计。

第三步:进行比对。从三维配置的角度,比对元件的分配布置、互连线路、信息流向关系、组合效果等。

如果被诉侵权布图设计与权利人主张的独创性部分在整体布局、元件连接关系等方面基本一致,仅有个别非实质性差异,可以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

需要强调的是,布图设计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无论其在整体中占比大小、是否核心,均受保护。只要该部分被复制,就构成侵权。“钜某光电科技公司”案明确:占整个芯片面积比例很小的非核心部分,其独创性也应得到法律保护。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权利人在比对时,应聚焦于自己主张的独创性部分,制作清晰的比对图表,指出相同点。被诉侵权人则应着力证明独创性部分与公知设计相同,或被诉设计与权利设计存在实质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