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禾陈军律师荣登2025年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榜单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1-08
2026年1月7日,IPR Daily与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联合发布2025年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U50)榜单,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陈军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行业影响力荣耀登榜。本届榜单颁奖典礼将于1月10日在亚洲知识产权人才盛典中隆重举行。 作...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1-08
2026年1月7日,IPR Daily与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联合发布2025年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U50)榜单,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陈军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行业影响力荣耀登榜。本届榜单颁奖典礼将于1月10日在亚洲知识产权人才盛典中隆重举行。 作...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1-06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备受关注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诉合肥某医疗设备公司及多名前员工侵害技术秘密一案,经二审审理,最终判决侵权方向美亚光电赔偿经济损失1.98亿元。本案由天禾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陈军律师及其团队主办...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5-11-11
近日,“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律师20佳”名单正式发布,陈军律师凭借其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卓越表现和深厚积淀,成功入选该榜单。 陈军律师作为中华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尤其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展现出深厚的理论素养与实务经验。他专...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自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与侵权诉讼程序的衔接出现了新的动态,旨在提高审判效率、统一裁判标准。 第一,集中审理制度。对涉及同一专利的确权行政案件与侵权民事案件,尽量由同一承办法官或同一合议庭审理,并尽量同期审理,避免先后顺序造成的...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专家辅助人,又称“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是指具备某技术领域专业知识,经当事人申请及人民法院同意后参与诉讼,就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发表意见的人员。 作用:专家辅助人可以帮助当事人解释复杂技术问题,对鉴定意见提出质疑,或就专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其意见视为当事人陈述,需接受法...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行为保全,是指在终审判决前责令当事人作出或禁止一定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情况紧急是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前提,诉中行为保全如属情况紧急,法院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那么,哪些情形属于“情况紧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规定》第6条列举了典型情形: 1、申请人的商...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近年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频出,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引,也给权利人维权带来深刻启示。 启示一:顶格赔偿并非遥不可及。“盼某公司案”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维持。该案中,被告全面摹仿盼某商标、字号,侵权规模巨大,且屡教...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自2013年《商标法》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不断完善。《民法典》第1185条明确: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从近年司法实践看,惩罚性赔偿适用呈现以下趋势: 第一,适用审慎。法院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对...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规定》第16条对“申请有错误”作出了具体解释,并采用客观归责原则,不考虑申请人的主观过错。 属于申请有错误的情形包括:申请人在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行为保全对被申请人影响重大,法院在审查时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确保不滥用。根据《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规定》,主要考量因素包括: 第一,申请人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这包括请求保护的知识产权效力是否稳定。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需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或...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难以弥补的损害”是行为保全的核心要件之一,也是审查难点。《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规定》第10条列举了属于“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 1、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侵害申请人享有的商誉或者发表权、隐私权等人身性质的权利且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这类损害无法用金钱衡量。 2、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导...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在商业秘密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需把握以下要点: 主观恶意:商业秘密案件中的恶意,通常表现为被告明知或应知其使用的信息是原告商业秘密,仍故意...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技术事实是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的基础,查明技术事实需要多种手段。其中,当事人举证是最主要的方式,现场勘验则是重要的辅助手段。 当事人举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专利权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被诉技术方案落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被诉侵权人主张现有技术抗辩的,应提供证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