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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动态

天禾陈军律师荣登2025年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榜单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1-08

2026年1月7日,IPR Daily与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联合发布2025年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U50)榜单,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陈军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行业影响力荣耀登榜。本届榜单颁奖典礼将于1月10日在亚洲知识产权人才盛典中隆重举行。 作...

行业资讯

最高院终审落槌:陈军律师代理的美亚光电商业秘密案获赔1.98亿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1-06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备受关注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诉合肥某医疗设备公司及多名前员工侵害技术秘密一案,经二审审理,最终判决侵权方向美亚光电赔偿经济损失1.98亿元。本案由天禾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陈军律师及其团队主办...

执业动态

陈军律师荣获“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律师20佳”称号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5-11-11

近日,“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律师20佳”名单正式发布,陈军律师凭借其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卓越表现和深厚积淀,成功入选该榜单。 陈军律师作为中华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尤其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展现出深厚的理论素养与实务经验。他专...

法律法规

最高院商业秘密纠纷案中关于秘点与载体一致性、秘密性认定、惩罚性赔偿及共同侵权的认定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案例基本信息 案号: (2023)最高法知民终2467号 审理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关键词 技术类商业秘密纠纷、秘点与载体一致性、不为公众所知悉、保密措施、共同侵权、惩罚性赔偿、技术贡献率 裁判要点 1、秘点范围以载...

执业动态

业界专家赋能科技成果转化 解析知识产权保护核心要点——陈军律师受邀为安徽省初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班授课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为深入提升技术经理人在科技成果转化实务中的专业能力,特别是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价值实现水平,2026年3月29日,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负责人、资深知识产权律师陈军,应合肥市科学技术局与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邀请,在安徽创新馆为“...

行业资讯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互联网专条兜底条款与一般条款的适用关系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互联网专条”的兜底条款(第12条第2款第4项)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一般条款,都是处理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厘清两者的适用关系,对于准确适用法律至关重要。 第一,兜底条款优先于一般条款适用。 这是法律适用的基本逻辑:具体规定优先于原则性规定。如果...

行业资讯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恶意不兼容与反垄断法中的拒绝交易区别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恶意不兼容”和“拒绝交易”都可能表现为一方拒绝与另一方进行产品或服务的兼容。但两者是不同法律规制下的概念,有显著区别。 第一,适用法律不同。 “恶意不兼容”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规制的行为;而“拒绝交易”是《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一种。...

行业资讯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网络环境下,如何判断竞争行为的正当性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在技术日新月异的网络环境下,判断一个竞争行为是否正当,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进行利益平衡。 第一,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这是最根本的标准。需要考察该行为是否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行为准则。例如,在互联网行业,尊重用户选择权、不恶意干扰他人软件,就是公...

行业资讯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软件冲突一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在日常使用电脑或手机时,我们经常遇到软件之间不兼容或相互干扰的情况。那么,是不是只要两个软件“打架”,就构成不正当竞争呢?答案是否定的。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日益发展,软件之间的相互干扰有时难以避免。一概禁止所有干扰行为,有失公允,也不利于技术创新。认定干扰行为是否构成...

行业资讯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互联网恶意不兼容,如何认定?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互联互通是互联网的精神内核,但并非所有的“不兼容”都违法。只有“恶意”的不兼容,才构成不正当竞争。那么,如何认定“恶意”? 第一,不兼容行为是针对特定经营者实施的。如果是不基于特定技术标准而对所有经营者普遍不兼容,则不在此列。针对特定主体的不兼容,更能体现其打压竞争...

行业资讯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规模化组织游戏代练交易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游戏代练,是指玩家通过代练平台,雇佣其他玩家(代练)来登录自己的游戏账号,代为提升游戏等级或段位。那么,规模化、商业化地组织游戏代练交易,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王者荣耀”代练案中,法院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被告运营的“代练帮App”,以发单返现金、设立专区的形式,规...

行业资讯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不正当抓取并使用他人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核心资产。未经许可,不正当抓取并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是典型的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某音数据抓取”案中,被告未经许可,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抓取了某音平台中的大量视频文件、用户信息和评论内容,并通过其自有App向公众提供。法院最...

行业资讯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互联网专条“兜底条款”的适用条件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互联网专条”第2款第4项是兜底条款,用于规制不属于前三项类型,但同样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他人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适用该兜底条款,需要严格把握条件。 首先,行为必须符合“互联网专条”的基本要件。即必须是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行为,且导致了妨碍、破坏他人网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