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王某甲、王某乙等3人侵犯商业秘密案”等10件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该批案例聚焦芯片制造、光伏新能源、工业软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最新成效。
在入选的典型案例三“王某甲、王某乙等3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人陈军律师作为被告人王某丙的辩护律师,全程参与案件办理。该案涉及碳纳米管催化剂核心技术秘密保护,案件审理过程展现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的专业性和技术复杂性。
一、专业辩护与技术实质的平衡
本案中,检察机关指控王某甲等三名被告人在离职后,将原公司“7000”与“9200”催化剂配方及制备工艺提供给新公司使用,并通过申请专利导致技术秘密公开。经评估,涉案技术信息商业价值共计人民币3742.4万元。
陈军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重点围绕以下核心争议点展开工作:
1. 技术信息非公知性的专业辩护:针对涉案催化剂配方是否具有“非公知性”这一关键问题,陈军律师结合专业背景,深入研究公开文献和已授权专利,指出相关技术要素在行业内已有相当程度的公开披露。通过技术对比分析,论证被告人的行为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存在差异。
2. 单位犯罪主体的准确界定:检察机关最终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这一认定与辩护意见中关于行为性质的分析相互印证,体现了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
3. 量刑情节的综合考量:在审判阶段,陈军律师依据在案证据和被告人的具体作用,提出了罪责刑相适应的辩护意见,为法庭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准确裁量刑罚提供了专业参考。
二、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
该案的审理和判决,为知识产权律师办理类似技术秘密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此案可以看到,在涉及复杂技术事实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不仅需要精通法律,还需具备相应的技术理解能力,才能在技术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专业意见。
陈军律师表示:“在技术密集型犯罪案件中,辩护工作的核心在于厘清技术创新与侵权犯罪的边界。我们既要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涉案人员的正当权利,通过专业辩护促进司法公正。”
结语
最高检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展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司法实践。陈军律师作为该案辩护人的深度参与,体现了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在复杂技术案件中的专业价值。未来,随着新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将面临更多新挑战,需要法律从业者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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