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秘密律师陈军: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2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法确定: 第一,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这是首选的计算方式。权利人需要举证证明其因侵权行为导致的销售减少、利润下降等具体损失。在实践中,也可以参照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来推定实际损失。 第...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2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法确定: 第一,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这是首选的计算方式。权利人需要举证证明其因侵权行为导致的销售减少、利润下降等具体损失。在实践中,也可以参照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来推定实际损失。 第...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2
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如果权利人曾将该商业秘密许可给他人使用,其许可使用费可以作为计算损害赔偿的重要参考。 权利人请求参照许可使用费确定实际损失的,法院应当对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而不是简单采信。主要考量因素包括: 1、许可的性质: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还是普通...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2
当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侵权获利以及合理的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时,法院可以适用法定赔偿,在500万元以下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法定赔偿虽然为法院提供了裁量空间,但并非可以随意“拍脑袋”决定。法院在确定法定赔偿数额时,应当坚持精细化裁判思维,详细分析说明各项酌定因素...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2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旨在严厉打击恶意、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主观上“故意” 和 客观上“情节严重”。 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数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侵权获利或许可使用费,赔偿倍数为1倍以上5倍以下。惩罚性赔偿...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2
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权利人除了要求停止使用、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返还或者销毁商业秘密载体,以彻底消除侵权风险。 这里的“商业秘密载体”不仅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档,还包括承载了技术秘密的侵权设备。例如,侵权人利用权利人的技术秘密制造的生产设备,既是侵...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2
提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首先要解决的是“谁有权起诉”的问题。原告必须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1、权利人:指商业秘密的开发者,或者通过受让、继承等方式取得商业秘密的人。 2、利害关系人:主要指商业秘密的被许可人。根据许可方式的不同,其诉讼权利也不同: (1)独...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2
行为保全,俗称“禁令”,是指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前,责令被申请人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在商业秘密案件中,行为保全尤为重要,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被进一步披露或使用,避免损失扩大。 根据司法解释,申请行为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胜诉可能性:申请人需提供初...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2
在商业秘密诉讼中,证据是决定成败的关键。但由于侵权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权利人常常难以自行获取被告侵权或获利的证据。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申请证据保全,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明确需要保全的证据、申请保全的理由、采取何种保全措施等内容。申请时间原则上应在举证期限...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0
是的,研发失败的阶段性成果同样具有商业价值。这是商业秘密保护区别于其他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特点。 根据司法解释,即使不能直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阶段性成果,如研发过程中形成的数据、资料,甚至是研发失败的记录等,也可以具有商业价值。为什么?因为一旦竞争对手获得了这些记...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0
“具有商业价值”是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要件之一。2017年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时,将原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修改为“具有商业价值”。这一修改,进一步扩大了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 商业价值的核心在于,信息因其不为公众所知悉,而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