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秘密律师陈军:什么是“相应保密措施”?

 

“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是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要件之一。它要求权利人有保护商业秘密的主观意愿,并付诸了客观行动。法律上的“相应保密措施”,并不要求做到万无一失、滴水不漏,而是要求其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判断一项措施是否“相应”,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的性质:比如,技术图纸和客户名单的载体不同,保密措施也应有所区别。

2、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价值越高的秘密,通常要求采取更严格的措施。

3、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措施应当能让相关人员明确知晓哪些信息是保密的。

4、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的对应程度:措施是否直接针对需要保护的秘密。

5、权利人的保密意愿:通过措施能体现出权利人确实有保密的意图。

例如,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涉密文件设置密码和访问权限、对涉密区域进行门禁管理、在产品上标注“保密”字样等,都可以构成合理的保密措施。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构建保密措施,重在“合理”与“有效”。企业应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一套成文的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要能让员工清晰地知道,哪些信息是公司的秘密,自己负有什么样的保密义务。执行过程中的记录(如培训签到表、权限审批单)也是证明采取了措施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