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网购收货地作为知识产权侵权管辖连接点?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在网络购物普及的今天,权利人常通过指定收货地来“制造”管辖连接点。这种做法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能否成立?司法实践给出了否定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收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与合同案件性质不同。在...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在网络购物普及的今天,权利人常通过指定收货地来“制造”管辖连接点。这种做法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能否成立?司法实践给出了否定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收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与合同案件性质不同。在...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确认不侵权之诉,是指被警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收到权利人的侵权警告后,经书面催告权利人行使诉权,权利人怠于起诉或不撤回警告,被警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其行为不构成侵权。此类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 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性质仍属于侵权类纠纷,审理重点在于判断被警告人的行为是否...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专利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常将制造商和销售商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这种情况下,销售地法院有无管辖权?答案是肯定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规定》第3条规定,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这是因为,制造商和销售商的侵权行为针对同一被诉...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违法所得数额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要入罪标准。根据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因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获得的财物或者其他财产性利益的价值。 行为人将商业秘密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支付的钱款、股份、技术入股等,均属于违法所得。财产性利益...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知识产权案件常出现刑民交叉,即同一行为同时涉及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此时,民事程序是否应当中止,等待刑事程序结果?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30条,如果民商事案件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应当中止诉讼。如果民商事案件不...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为确保专业技术性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质量,我国对部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根据《第一审知识产权管辖规定》,以下7类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植物新品种的权...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随着知识产权审判重心下沉,越来越多的基层法院获得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根据《第一审知识产权管辖规定》及相关通知,目前全国有558家基层法院可以管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了每个中级法院辖区内至少有一家基层法院具有管辖权。 管辖范围: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如果权利人仅起诉制造商,而不起诉销售商,销售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答案是否定的。 《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规定》明确: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地法院没有管辖权。这是因为,制造...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承诺。因许诺销售引发的专利侵权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根据《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许诺销售属于侵权行为。对因许诺销售引起的侵犯专利权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而言: 对于在...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在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查获了大量尚未附着假冒商标标识的产品,以及大量假冒商标标识。这些产品的价值是否应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产品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其价值应当计入非法经营数额。例如,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将未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