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标律师陈军:为什么商标比对要“隔离状态”下进行

 

“隔离比对”是商标近似判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在比对时,不能将原告的商标和被告的被诉侵权标识放在一起直接对比,而应在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观察,然后凭借观察后的记忆印象进行对比。

这个原则源于消费者的实际购物体验。消费者在市场上选购商品时,通常是根据头脑中留下的模糊记忆去寻找。他们可能记得某品牌商标的大致样子、颜色或读音,但很少会随身携带一个正品去逐一比对。因此,消费者接触到的通常不是两个商标的同时呈现,而是记忆中的商标与现实中的商标的对比。

隔离比对正是为了还原这一真实情景。如果将两个商标放在一起,观察者很容易发现那些在隔离状态下不易察觉的细微差异,从而低估了混淆的可能性。隔离比对更侧重于商标的整体视觉冲击和主要特征记忆,能更准确地模拟消费者的认知过程,反映商标造成混淆的真实可能性。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在进行商标近似判断时,无论是企业自查还是律师评估,都应遵循隔离比对原则。可以尝试这样的方法:先看一下权利商标,然后移开视线,凭记忆描述其特征;再看被诉标识,看两者在你脑海中的印象是否相似。这种方法能帮助你更客观地评估市场混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