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第23页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不正当抓取并使用他人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的核心资产。未经许可,不正当抓取并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是典型的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某音数据抓取”案中,被告未经许可,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抓取了某音平台中的大量视频文件、用户信息和评论内容,并通过其自有App向公众提供。法院最...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互联网专条“兜底条款”的适用条件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互联网专条”第2款第4项是兜底条款,用于规制不属于前三项类型,但同样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他人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适用该兜底条款,需要严格把握条件。 首先,行为必须符合“互联网专条”的基本要件。即必须是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行为,且导致了妨碍、破坏他人网络产...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数据权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当数据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扮演着重要角色。 需要明确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不是数据本身作为“财产”的权利,而是保护经营者基于其合法持有的数据集合所形成的竞争性利益或竞争优势。 这种...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万词霸屏”干扰搜索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万词霸屏”是搜索引擎优化领域出现的一种新型不正当竞争手段。它利用技术手段,在短时间内生成大量包含各类关键词的、质量低劣的网页,并推送到搜索引擎的数据库中,以图在用户搜索时,这些页面能霸占搜索结果的前列。 在“万词霸屏”案中,法院认定这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通...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他人服务认定?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可以从“手段”和“后果”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关于“手段”:行为必须是利用了技术手段。这包括编写代码、使用算法、设置规则、利用平台漏洞等。区别于人工操作或单纯的口头宣传。例如,用爬虫程序恶意...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用户二选一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审视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用户二选一”,即经营者强迫用户在其自身产品与竞争对手产品之间做出选择,否则就无法使用其服务。这种行为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容易发生在平台企业之间。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看,“用户二选一”行为的可责性在于: 1. 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陈军:商业秘密中的技术信息包括哪些?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9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主要包括技术秘密与经营秘密两类。那么,哪些信息可以归入技术秘密的范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人...

最高院商业秘密纠纷案中关于保密措施与赔偿数额的认定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8

案例基本信息 案号: (2023)最高法知民终2724号 审理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4年2月23日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一、关键词 技术秘密、保密性、保密措施、赔偿数额、法定赔偿、研发成本 二、裁判要点 1、关于保密措施的合理性认定: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损害消费者利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7

  是的,损害消费者利益可以构成不正当竞争。2017年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将“消费者”纳入了保护范围,并调整了利益衡量的顺序。 新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这意味着,即使某...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行业自律公约能否作为认定商业道德的参考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07

  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技术更新快,商业模式多变,有时难以形成稳定的行业惯例。此时,行业自律公约等规范性文件,就可能成为法院发现和认定商业道德的重要参考。 《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认定经营者是否违反商业道德,可以参考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自律组织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