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趋势与特点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自2013年《商标法》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不断完善。《民法典》第1185条明确: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从近年司法实践看,惩罚性赔偿适用呈现以下趋势: 第一,适用审慎。法院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对...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自2013年《商标法》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不断完善。《民法典》第1185条明确: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从近年司法实践看,惩罚性赔偿适用呈现以下趋势: 第一,适用审慎。法院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对...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7
“难以弥补的损害”是行为保全的核心要件之一,也是审查难点。《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规定》第10条列举了属于“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 1、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侵害申请人享有的商誉或者发表权、隐私权等人身性质的权利且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这类损害无法用金钱衡量。 2、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导...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6
知识产权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案件类型和诉讼标的额,划分不同级别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根据《第一审知识产权管辖规定》,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呈现“分类分层、重心下沉”的特点。 第一,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6
为确保专业技术性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质量,我国对部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根据《第一审知识产权管辖规定》,以下7类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植物新品种的权...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6
随着知识产权审判重心下沉,越来越多的基层法院获得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根据《第一审知识产权管辖规定》及相关通知,目前全国有558家基层法院可以管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了每个中级法院辖区内至少有一家基层法院具有管辖权。 管辖范围: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6
在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查获了大量尚未附着假冒商标标识的产品,以及大量假冒商标标识。这些产品的价值是否应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产品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其价值应当计入非法经营数额。例如,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将未附...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知识产权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案件类型和诉讼标的额,划分不同级别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根据《第一审知识产权管辖规定》,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呈现“分类分层、重心下沉”的特点。 第一,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为确保专业技术性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质量,我国对部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根据《第一审知识产权管辖规定》,以下7类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植物新品种的权...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随着知识产权审判重心下沉,越来越多的基层法院获得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根据《第一审知识产权管辖规定》及相关通知,目前全国有558家基层法院可以管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了每个中级法院辖区内至少有一家基层法院具有管辖权。 管辖范围: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5
在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查获了大量尚未附着假冒商标标识的产品,以及大量假冒商标标识。这些产品的价值是否应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产品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其价值应当计入非法经营数额。例如,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将未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