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律师陈军:特许经营与知识产权许可、买卖合同的区分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特许经营合同与一般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买卖合同、销售代理合同等容易混淆,需要仔细甄别。 与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区别:特许经营虽然通常包含知识产权许可的内容,但特许经营要求被特许人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经营,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保持一种较为紧密的、持续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特许经营合同与一般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买卖合同、销售代理合同等容易混淆,需要仔细甄别。 与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区别:特许经营虽然通常包含知识产权许可的内容,但特许经营要求被特许人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经营,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保持一种较为紧密的、持续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2条没有对“一定期限”的具体时限作出规定,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如何确定合理期限? 根据司法实践,合理期限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商业惯例、履约情况等因素,结合诚信原则,从保护被特许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在不违反公平原则的前提下加...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特许经营合同不属于《民法典》合同编明确列举的典型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被称为“冷静期”制度。 冷静期制度是法律的一种强制性安排,其设立目的是保护被特许人,缓冲被特许人的投资冲动,赋予被特许人无...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设立备案制度主要是便于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如果特许人未备案,是否影响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司法实践认为,备案不属于《民法典》第502条所规定的“办理批准等手...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分: 与技术服务的区别:技术咨询属于决策服务,受托人提出咨询报告或意见,委托人采纳后决策造成的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技术咨询是一项复杂并具有探索性的工作,技术咨询报告和意见本身受各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实施技术咨询报告和意见,存在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并出现损失的风险。这个风险应当由谁承担? 《民法典》第881条第3款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地域及实施方式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技术或者技术秘密,交付相关的技术资料,并对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和可靠性,并承担保密义务。 具体而言,许可人的义务包括: 第一,交付技术资料。许可...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地域及实施方式实施专利技术或者技术秘密,交付约定的使用费,并对合同约定的技术成果承担保密义务。 被许可人的主要义务包括: 第一,支付使用费。被许可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使用费。逾期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发布于 2026-04-19
当事人可以在技术许可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等限制。但需要注意以下特殊问题: 第一,期限限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果合同期限超过专利权存续期间,专利权存续期间届满后,合同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