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禾知产诉讼观察】知产诉讼周讯(第003期)

卷首语

本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呈现三大显著趋势:一是上海法院接连作出多起标杆性裁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苹果Siri专利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51亿元天价索赔;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定个人运营自媒体“二游说事”构成商业诋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迅雷传播盗版《我是刑警》案维持786万元赔偿判决。二是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持续高热——美国德州联邦陪审团裁定日本存储巨头铠侠侵犯Viasat专利,判赔2.2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5.52亿元);欧洲统一专利法院上诉法院就富士诉柯达专利侵权案作出二审改判。三是恶意诉讼治理与惩罚性赔偿适用持续深化——最高检发布的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持续发酵;科大讯飞商标维权案一审适用惩罚性赔偿近千万元。

【一周热点案件】

(一)判决/裁定类

1. 苹果Siri专利侵权案终审落槌,上海高院驳回51亿元天价索赔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 | 所在地:上海

核心要旨:7月1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i机器人)诉苹果公司Siri语音助手专利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主张苹果iPhone 7至iPhone 14系列产品中的Siri功能侵犯其“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专利号:CN200410053749.9),索赔金额经调整后约为51亿元人民币。该专利于2004年8月13日申请,2024年8月13日已到期。本案纠纷可追溯至2012年——小i机器人首次起诉苹果,苹果随即提起无效宣告请求;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认定该专利无效;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撤销无效认定、维持专利有效。在本案审理期间,苹果又于2020年和2021年两次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法院在审理中采用黑箱测试方法——通过观察输入输出行为推断产品技术实现方式。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20)沪知民初7号);NatLawReview(2026-07-15)

2. 迅雷传播盗版《我是刑警》被判赔爱奇艺786万元

案由:著作权侵权纠纷 | 审理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终审) | 所在地:上海

核心要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热播剧《我是刑警》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迅雷公司因运营“流畅播”“云添加”功能批量传播盗版资源,被判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786万元。一审法院突破著作权法500万元法定赔偿上限,判令迅雷公司赔偿经济损失780万元、维权合理费用6万元。法院明确:网络服务商不能仅凭“技术中立”和“合并存储”规则规避侵权责任,平台凭借技术优势引流牟利、怠于履行版权管控义务,即超出合法技术边界。

来源: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信网(2026-07-08)

3. 米哈游诉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商业诋毁案胜诉

案由: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 | 审理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所在地:上海

核心要旨:7月17日,米哈游诉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运营者覃某商业诋毁案的判决已生效。法院认定覃某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判令其在公众号首页连续十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法院就两项关键争议作出认定:其一,个人运营的自媒体同样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经营者——覃某虽以个人身份运营公众号,但其以公开方式发表的意见与评价可能影响不特定游戏玩家对米哈游的评价;其二,涉案公众号存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如声称米哈游旗下游戏“从未获得某奖项提名”,经查证该游戏确已获得相关奖项提名。法院指出,作为从相关文章中获利的公众号,理应对信息来源更加谨慎。

来源:东方网(2026-07-17);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4. 美国陪审团裁定铠侠侵犯Viasat专利,判赔2.29亿美元

案由:侵害专利权纠纷 | 审理法院:美国得克萨斯州韦科联邦地区法院 | 所在地:美国

核心要旨:7月16日,美国得克萨斯州韦科市联邦陪审团裁定日本芯片制造商铠侠(Kioxia)侵犯卫星通信公司Viasat持有的一项计算机存储技术专利(美国第8,615,700号专利),须向Viasat支付2.2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5.52亿元)赔偿金。陪审团认定铠侠的闪存设备侵犯了Viasat在相关技术上的专利权,该技术可使此类设备降低功耗、提高可靠性和使用寿命。2.29亿美元赔偿金属于持续许可费性质,仅用于补偿铠侠截至2026年3月30日的过往侵权行为。受此消息影响,7月17日铠侠股价一度暴跌16.1%出现跌停。

来源:中新经纬(2026-07-17);路透社

5. 富士诉柯达专利侵权:UPC上诉法院二审改判

案由:侵害专利权纠纷 | 审理法院: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上诉法院 | 所在地:欧洲

核心要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上诉法院就富士胶片诉柯达专利侵权纠纷作出二审裁决,全面推翻曼海姆地方分庭此前的一审判决,并撤销对柯达在德国及英国的禁令。上诉法院的改判基于两项实体认定:在德国部分,柯达主张的“私人先用权”抗辩成立,法院认定柯达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在富士胶片专利申请日之前已在德国境内善意地实质性占有并使用了涉案技术,故不构成侵权;在英国部分,富士胶片举证未能达到证明标准。据2026年7月14日报道,UPC上诉法院就双方涉及另一项专利(EP 3 476 616)的纠纷作出裁决,这次支持了富士胶片的部分诉求,判定柯达相关产品在德国构成侵权并颁发禁令。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2026-07-17)

6. 科大讯飞商标维权一审胜诉,适用惩罚性赔偿近千万元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 审理法院:(一审) | 所在地:安徽

核心要旨:科大讯飞商标维权案一审胜诉,法院对全链条侵权主体适用惩罚性赔偿近千万元。本案是2026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七条新增“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认定标准后的典型适用案例。法院认定涉案主体以售卖侵权商品作为主要经营收入来源,属于以侵权为业,侵权规模大、持续时间长,情节严重,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

来源:财经网(2026-07-14)

7. “恶意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宣判游戏“恶意拉人”案

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 | 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所在地:广东

核心要旨:7月17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一起游戏“恶意拉人”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判决。B公司在A公司运营的《这城某》游戏中发布诱导性信息,通过诋毁、欺骗和诱导方式拉拢游戏玩家到《某江湖》游戏,同时散布“《这城某》准备停服”等言论,构成商业诋毁。法院认定B公司所实施的恶意拉人、商业诋毁和虚假宣传应统一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判决B公司等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B公司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包括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75万元。法院明确:在他人游戏内通过诱导、诋毁及虚假宣传等手段恶意拉拢玩家到自己游戏内,应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6-07-17)

8. 合合信息“扫描全能王”仿冒不正当竞争案终审胜诉

案由:仿冒纠纷(不正当竞争) | 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 | 所在地:安徽

核心要旨:近日,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合肥抖屏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莫寒科技有限公司仿冒“扫描全能王”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迎来终审判决。一审法院判令涉案两家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合计赔偿合合信息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110万元,同时要求其在《中国消费者报》发布声明消除影响。二审法院重新梳理全部证据后,认定被告恶意仿冒、借助原创品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证据充分。

来源:经济参考网(2026-07-02)

9. LV诉宁波夫妻百货店商标侵权案,一审获赔4万元后LV上诉索赔25万元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 审理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 所在地:浙江

核心要旨:LV起诉宁波一夫妻百货店商标侵权,一审法院认定涉案3只女包中2只“凯诗米娜”品牌女包构成商标侵权,判决百货店赔偿4万元,驳回LV其他诉讼请求。LV认为赔偿金额过低,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仍坚持索赔25万元。

来源:光明网(2026-07-17)

10. 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电学领域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上诉案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 所在地:全国

核心要旨: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电学领域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上诉案。法院明确:在解释涉及逻辑电路的电学领域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应当重点理解各技术特征之间的逻辑连接关系、信号流向与控制时序,避免将技术特征从其所处的逻辑链条中割裂出来解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珠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6-07-14)

(二)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类

1.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22号:专利年费未缴致专利权终止的财产损害赔偿案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7月17日)

核心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案例222号——广州德某水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宇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南某水产研究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德某公司以宇某公司和南某水产研究所故意未缴纳专利年费,致使该专利权终止失效,给德某公司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为由诉至法院。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6-07-17)

2. 最高检发布5件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持续发酵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核心要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5件“检察机关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在本周持续引发关注。典型案例涵盖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知识产权领域。通过恶意注册囤积商标,再向真正的商标权所有人提起诉讼索赔,是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中的典型情节。在本次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广东佛山某公司明知其权利基础存在瑕疵或缺乏事实根据,仍在江苏无锡某公司申请上市的重要节点以侵害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导致无锡某公司申请上市工作被迫中止。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2026-06-29);各地检察机关官网

3.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发布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核心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系列案例充分考虑了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恶意、以侵权为业、举证妨碍行为以及被诉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侵权规模等因素,适用了惩罚性赔偿,明确传递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律服务网(2026-07-09)

【立法与司法政策动态】

1. 新修订《商标法》全面解读持续推进,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83年商标法施行40多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由8章73条增加为9章87条。修订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明确商标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商标注册,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强化商标管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新法明确将“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纳入不予注册的范围。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2. 2026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500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数据,2026年上半年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500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63件。检察机关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协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天禾视角】

本期关注:从苹果Siri案与“二游说事”案看知识产权诉讼的攻防之道与司法新趋势

本周,上海法院连续作出两起具有标杆意义的裁判——苹果Siri专利侵权案与米哈游诉“二游说事”商业诋毁案,分别从专利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两个维度,为知识产权诉讼提供了值得深入研习的实务样本。

一、苹果Siri案:历时十四年的专利拉锯战终局。

7月1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小i机器人诉苹果Siri专利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这场历时十四年的专利拉锯战,堪称中国知识产权诉讼史上周期最长的案件之一。

从诉讼策略角度看,苹果的应对堪称教科书级别——以无效宣告请求作为核心防御手段。2012年首次被诉后,苹果即提起专利无效宣告;2015年北京高院认定专利无效,导致侵权诉讼被驳回;2020年最高法提审后虽撤销了无效认定,但苹果随即于2020年和2021年两次再提无效宣告请求。尽管两次请求均被驳回,但无效程序本身即为苹果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从技术事实查明角度看,本案的另一个亮点在于黑箱测试方法的运用。苹果表示无法提供Siri源代码或技术文档进行比对,法院因此采用黑箱测试——通过观察输入输出行为来推断产品的技术实现方式。这种方法为涉及软件专利、源代码无法获取的案件提供了事实查明的可行路径。

二、米哈游诉“二游说事”案:个人自媒体商业诋毁的裁判规则确立。

7月17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就米哈游诉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商业诋毁案作出生效判决。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确立了两项裁判规则:

其一,个人运营的自媒体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经营者。这一认定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从传统企业主体拓展到了个人自媒体运营者。

其二,以“游戏评论”为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构成商业诋毁。法院查明公众号存在编造“从未获得某奖项提名”等虚假信息、引用无法核实数据等行为。法院特别指出,作为从相关文章中获利的公众号,理应对信息来源更加谨慎。

 

关于我们

陈军律师 |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知识产权部负责人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硕士,拥有律师与专利代理师双重执业资质。执业近二十年,专注于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领域。

陈军律师曾代理多起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高标的额知识产权案件,累计发表知识产权实务文章百余篇。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曾担任第十届安徽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实践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导师。2025年入选“中国50位50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U50)榜单,并获评LegalOne 2025年度长三角法律大奖“杰出律师(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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