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是巴黎公约和TRIPS协定确立的重要原则,允许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后一定期限内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时,以首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
在专利审查中,如果申请人主张优先权,审查员应当核实优先权的真实性。核实内容包括:首次申请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为6个月);首次申请是否涉及同样的主题;首次申请是否由申请人或其权利继承人提出。
如果优先权成立,在后申请的现有技术时间点以首次申请的日期为准。这对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至关重要。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可以质疑优先权的有效性。如果优先权不成立,则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将成为现有技术的时间点,可能影响专利权的稳定性。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在专利申请中,应当确保优先权主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因优先权问题导致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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