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利律师陈军: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的生物材料保藏

 

对于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申请,如果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

在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注明保藏该生物材料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说明书应当记载该生物材料的特征,并在说明书中写明有关生物材料保藏事项。

如果申请人未在申请日提交保藏,或者未在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证明,该生物材料将被视为未保藏,可能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生物材料保藏的制度意义在于确保发明创造能够被公众获得,实现“公开换保护”的宗旨。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在提交涉及生物材料的专利申请时,应当注意保藏要求和期限,避免因保藏问题导致权利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