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利律师陈军:专利权终止的原因与后果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而失去法律效力。专利权终止后,该发明创造即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实施,不再构成侵权。

专利权终止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保护期限届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限届满,专利权自然终止。

二是未按规定缴纳年费。如前所述,年费是维持专利权效力的必要条件,未缴纳年费且未在宽限期内补缴的,专利权终止。

三是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放弃专利权的,自声明之日起专利权终止。

四是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该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专利权终止后,与该专利相关的许可合同、质押登记等也随之失效。但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不因专利权终止而受影响。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提示:在决定放弃专利权前,应当评估该专利的商业价值,避免过早放弃有价值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