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密案”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

  “一张图纸,很可能会关系到一家企业的生死存亡。”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越来越多,但因为其隐蔽性强,查处难度非常大。去年,全省共查实审结7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其中南京2起。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的构成有三大要件: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和经济价值、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具体包括: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盗窃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这位负责人说,如果有些企业的生产配方、客户名单等信息只具有前两大要件,而并没有采取保密措施,那即使被别人窃取了,也很难被认定为商业秘密,维权就将非常困难。所以,企业自身首先要加强商业秘密的保密意识。比如,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安排专人看管涉密资料、签订保密协议等。

  另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看,窃密的主要是一些原公司的内部高管或技术人员等,他们偷偷带走图纸或客户信息等资料,想“照葫芦画瓢”自己开公司生产同样的产品销售。比如,去年高淳有一家企业的中层领导,辞职后自己创业,就偷偷带走了原公司一批客户资料,还生产出外观都差不多的产品,以原公司的名义,卖给原来的老客户。像上述案件中潜伏窃密情况,近年来还是首次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