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2
商业秘密善意取得涉及三方当事人,即第一人、第二人和第三人。第一人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是商业秘密的合法所有权人,故本文也称其为商业秘密的所有人。第二人和第三人则是参照第一人提出的。 第二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侵权者,以及虽然合法获得但违反...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2
商业秘密善意取得涉及三方当事人,即第一人、第二人和第三人。第一人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是商业秘密的合法所有权人,故本文也称其为商业秘密的所有人。第二人和第三人则是参照第一人提出的。 第二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侵权者,以及虽然合法获得但违反...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2
这是一个“细节决定成败”的时代,有时,一个信息就可以左右企业的命运。这个信息在自己手里是“王牌”,在对手手里就是“炸弹”。如此重要的信息,可能在老板的大脑里、公司的电脑里、一张打印纸的背面,甚至在垃圾筐里,随时都有泄露的可能。信息泄露的结果,轻则使公司蒙受损失,重则毁灭你的公...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1
富士康与比亚迪侵犯知识产权案、华为前员工泄密案、中冶南方员工跳槽泄密案、朗讯泄密案,这一桩桩关乎企业发展甚至存亡的商业秘密案件,究竟该如何走下去? 据了解,目前很多国家都没有统一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中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是散落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如《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1
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西方已经有较长的历史传统。在美国,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追溯到1868年。美国《侵权法(第一次)重述》指出,商业秘密是指能在商业活动中使得使用人获得竞争优势的各种信息,可以是任何配方、图形样式或任何信息的汇编产品。美国最早在Abbot Laboratories...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5-31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5-30
员工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从知悉商业秘密之日起至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知悉商业秘密之日”是指员工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商业秘密并被要求承担保密的义务。“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是指商业秘密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丧失秘密性,这种公开可以是权利人的主动公开也可以是他人通过合法途径公开(...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5-29
我国现行担保法确立了权利质押的法律地位,对权利质押的标的采取列举式的立法模式。规定知识产权中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设质,但没有把商业秘密列入其中。如果承认商业秘密属于财产权的范畴,其又并非法律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权利,应当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出质,从...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5-28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经营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活动的各类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标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商业秘密中的经营信息一般可以区分为以下两类: 1、具有秘密...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5-26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和《刑法》第219条一致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归结为: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2、能为权利人带...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5-26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和《刑法》第219条一致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归结为: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2、能为权利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