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和你解析合同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和复杂,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成为企业管理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从实践中看,我国企业对商业秘密的自我保护意识还存在许多不足。目前我国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采取经济手段、内部保密制度和签订保密合同等办法,但是,由于这些规定都是企业内部的,当职工在本企业时尚有一定约束力,而该职工一旦离开了企业,这些规定便是一纸空文。那么,做为企业怎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当商业秘密被侵害后,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补偿企业的损失呢我们认为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来谈谈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在我国,“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1992年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我国政府表示将保护商业秘密,并尽快向立法机关提交立法议案。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范围、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及侵犯商业秘密的几种行为,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中有关商业秘密的问题。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设立了侵犯商业秘密罪。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也做了详尽的规定。

(一)合同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企业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保护商业秘密是一种行之有效,也很普遍的方式。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和受让人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内容有:

1、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要包括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条款。

2、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3、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4、第三百五十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5、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让与人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受让人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企业可以通过与雇员签订雇佣合同来保护商业秘密。虽然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并不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但《劳动法》规定由当事人在合法前提下根据自己的需要经协商一致确定但有的内容在实践中往往不可缺少,却又不宜作为法定必备条款,则可以作为商定条款,成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企业可以充分运用商定条款,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专门的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合同,明确规定雇员在合同期间或合同解除后一定期间内,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义务。否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在我国,当企业的商业秘密受到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不法侵害时,权利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剿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提起侵权之诉,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

(四)程序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由于商业秘密的关键在于保密性,涉及商业秘密的诉讼在《民事诉讼法》中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在法庭调查时,有关商业秘密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不公开审理。这些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商业秘密,减少权利人的损失。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说是我国商业秘密立法的一个里程碑。它已成为企业保护商业秘密而主要运用的一部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分别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害赔偿责任”,“对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反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此规定,当企业商业秘密被侵害时,权利人既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追究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也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控告,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新修订的《刑法》在第二百一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一种。该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新设立的罪名,原《刑法》及相关法律均无此规定。新《刑法》的上述规定,大大增强了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对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从立法上看,目前我国涉及到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劳动法和刑法等,它们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但是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存在过于分散、缺乏可操作性、缺乏程序性规定以及保护很不充分等缺陷,所以目前我国正在着手起草《保护商业秘密法》。我们期待着新法规的出台,将使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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