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哪些要件的信息才算“商业秘密”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2
(一) 不为公众所知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第一个构成要件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2
(一) 不为公众所知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第一个构成要件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2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第三条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规定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2
通过反向工程破解出他人的技术秘密,算不算侵权? “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2号)的规定,通过反向工程等方...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11月发布实施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把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规定为: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从国内外大量的司法实践看,目前商业秘密纠纷最主...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2
受雇管理企业,见利润丰厚便提出想分成,被东家拒绝。其离职后,以公开公司营业及暴利情况为由,要挟老东家支付50万元“封口费”。 【敲诈勒索罪】释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74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0
继去年10月“郁向东盗取福特汽车商业机密案”之后,美国政府再次起诉一名前通用华裔汽车工程师与她的丈夫,称二人合谋从通用汽车窃取有关混合动力汽车的商业机密文件,并企图与中国奇瑞汽车公司进行交易。昨日上午,奇瑞汽车向本报发来声明称:奇瑞汽车从未与所谓“华裔夫妇涉嫌窃取通用汽车机密...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0
据《i时代报》报道,而立之年的生物医药行业硕士研究生胡琪,在公司保密电脑硬盘上“做手脚”获取了公司开发后,的一大批保密的新药化合物信息并公布到了互联网上。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胡琪,研究生学历,上海某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研发人员。2...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0
跳槽,创业,成功;对于年轻人来说充满了诱惑,但走错了路却会酿成大祸。几个三十出头,正值事业上升期的青年,却因为急于求成,用“走偏门”的办法窃取他人的商业机密,不仅给他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 6月18日,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召开“叶俊东...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0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处理侵权物品: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20
我国劳动关系中竞业限制的基本政策是:在国家发展战略层面上,注意社会主义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和人才市场之间的平衡;在保护资本、技术投入,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兼顾人才市场和一般技术、经营知识合同法扩散,保护劳动者的合同法权益;同时有前瞻性,考虑到未来中国的崛起。在社会层面上,竞业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