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离职骨干泄密 海天申请行为保全

  海天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海天公司”)自经历“酱油门”事件之后,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日前,该公司前技术骨干寇某突然离职,海天公司认为寇某离职前违反公司保密规定,刻意收集海天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使公司商业秘密处于具大的泄露风险之中。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海天公司向佛山中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

  昨日,佛山中院就该项申请作出裁定,寇某在海天公司诉其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作出的裁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前,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从海天公司处获得的商业秘密文件(包括文件名本身)。据了解,此份裁定是佛山中院自新民诉法实施之后作出的首个行为保全裁定。

  案情 离职前收集商业秘密

  据了解,寇某离职前是公司老抽技术组的负责人,其所持有的商业秘密资料中既有技术秘密,也有经营秘密。海天公司代理人何俊表示:“对寇某提起诉讼的原因不在于此,而在于寇某在离职前一直违反公司保密规定,刻意收集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并储存在其私人电脑上。”

  寇某突然提出离职的同时其配偶正在起诉海天的关联公司,且寇某离职当日才书面表示其工作电脑丢失,并以此为由拒不办理工作资料交接手续。“如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海天公司极有可能遭受巨大的且不可挽回的损失。”海天公司代理人透露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的原因。

  庭审 保全不损社会公共利益

  裁定前,佛山中院就该项申请进行了单方听证。法院查明,根据寇某签署的劳动合同等,寇某对海天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涉案的电子文件属于海天公司的商业秘密,相关文件存储于海天公司的服务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电脑中,设置了访问权限及安装了加密系统。寇某离职前未经许可转存了上述文件,且不按通知归还,属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海天公司表示,如前述资料被公布或遭窃取,无疑会对海天公司造成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损害,为让申请获得法院准许,该向法院提供了100万元的担保金。

  法院认为,涉案研发资料对海天公司至关重要,如果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该公司的合法权益将可能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且海天公司提供了担保金这对寇某的利益亦有保障作用。此外,海天公司请求获得商业秘密保护,属于私法范畴,采取保全措施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可能。综上,佛山中院遂作出准许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裁定。

  [法官说法] 该案是否适合采取行为保全措施要从4方面考量:海天公司的权利是否有效、稳定,是否存在受侵害的可能性;是否因寇某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难以弥补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否明显失衡;采取措施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