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软件骨干“跳槽”被诉窃密

  软件工程师简怀兵,事业刚起步却遭遇牢狱之灾。两年前他被老东家举报侵犯商业秘密,被羁押1年半后在朝阳法院被取保候审。11月11日,该案第5次开庭。

  软件工程师被老东家举报

  今年33岁的简怀兵毕业于某大学计算机专业。2008年底,好友邀他在广东自组公司创业。正当他们的广州执舟软件有限公司刚有起色时,简怀兵突然被北京朝阳警方抓捕,涉嫌罪名为侵犯商业秘密。

  举报简怀兵的,正是昔日的老东家——印步(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印步”)。

  警方抓走简怀兵凭借的是一份鉴定报告,报告指出,执舟公司在市场销售的PTimeDB Linux版本软件和北京印步提供的eDNA Linux版本软件有两个地方相似,北京印步举报称他偷了eDNA的软件源代码。

  软件的源代码是软件产品的核心。简怀兵被刑拘后,北京印步又提供了一份2号鉴定,内容为PTimeDB源代码和eDNA源代码完全相同。

  简怀兵认为,两个软件的源代码相同,有可能是北京印步盗取了他的源代码,因为用于2号鉴定的PTimeDB源代码是由北京印步公司的人从简怀兵被警方扣押的电脑中指认的,在这个过程中,用于鉴定的检材可能被“污染”了。

  申请鉴定未获许可

  2011年11月8日,简怀兵正在广州自己的公司上班,几个来自北京的警察在广州警察的陪同下将他带走。一个多月后,经检察院批准他被附条件逮捕。当时他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技术带头人。

  简怀兵说,他在北京印步供职期间根本接触不到eDNA的源代码,美国公司提供给北京印步的是一个成品而没有源代码,eDNA源代码由美国公司管控和维护。

  被羁押期间,广州执舟软件有限公司委托工信部做了084号鉴定,并委托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全程公证。公证处先从两家公司客户处现场取证产品,鉴定结果为:eDNA和PTimeDB完全不同。

  简怀兵申请警方从国家版权局调取eDNA注册的源代码,和2号鉴定中的eDNA源代码进行对比,以验证北京印步提供的是否为真实的eDNA源代码;同时将2号鉴定中的源代码进行编译,看能否得到北京印步市场销售的真实软件产品,未获许可。

  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公诉

  2012年8月,朝阳检察院对简怀兵提起公诉。起诉书称,简怀兵于2008年至2011年间,利用获取的“北京印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立广州执舟软件有限公司,并向北京印步原客户销售相同软件源代码的产品,给印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人民币300余万元,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朝阳法院5次开庭。

  ●律师说法

  避免商业秘密案“泛刑化”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刘玲律师解释,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实中,对于真正侵犯商业秘密的“跳槽”者应该予以打击,但商业秘密案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有时也会成为高新技术产业之间利用刑事手段打击竞争对手的“武器”,很多涉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高级技术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后,企业经营陷入危机,即使最终被认定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但损害结果已经产生。

  因此,应避免商业秘密案件“泛刑化”,单位可以通过与职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手段避免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