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与原公司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是否侵犯商业秘密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7
本案要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开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但是离职员工在举证时,不...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7
本案要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开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但是离职员工在举证时,不...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7
案件要旨:在发生职工与原用人单位的客户进行业务往来的情形时,如果能够证明该客户是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未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职工与原单位另有约定...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7
本案要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职后,如果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该职工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不构成对原公司客户信息的侵犯。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原告主张的客户名单是否构...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7
本案要旨:在禁止期间内,侵权行为人有义务不使用上述客户名单并与之发生业务联系,即使客户主动,侵权行为人也应当严格执行生效判决的规定,予以拒绝,否则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由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权利人拥有的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禁止侵权行为人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6
案件要旨:由于企业内部的商业秘密多分布在不同的领域和部门,因此专门机构对商业秘密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十分必要。企业应视自己的情况,决定设立的专门性“商业秘密管理委员会”的规模大小及人员配置。该商业秘密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做好“定密”工作,制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检查、监...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6
本案要旨: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但职工与原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如果公司与离职员工之间另有约定,即使是原公司客户自愿选择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离职员工...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6
因跳槽或者创业,被指控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办? 我们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根据专业的知识,为你做无罪或罪轻的辩护,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我们通过以下方式,尽量实现无罪或罪轻辩护: 1、所指控的信息系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因此不构成商业秘密; 2、指控的单位并未采取适...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6
侵犯商业秘密者被判刑,可以杀一儆百! 涉及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追究:我们商业秘密专业律师团队,协助企业追究侵犯商业秘密者的刑事责任,杀一儆百,维护企业合法权利。 当企业遭遇商业秘密被侵犯,经过分析确实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我们专业律师团队可协助贵单位通过刑事途径,追究侵...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6
(一)AG公司与北京安理律师所签订签署《保密协议》和《商业秘密法律服务专项协议》。为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体系,必须让律师了解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商业秘密主要存在哪些关键岗位和部门,需要向律师“交家底”,包括带领律师参观AG公司生产车间、实验室、研发部,包括向律师披露公司技术...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7-25
案件要旨:核心岗位的员工,企业可与员工签订增加脱密期的劳动合同,做好离职员工的管理工作,并保证在发生离职员工的泄密事件时,可以获得有效、及时的法律救济。 本案中,TJ公司为保护其商业秘密,在员工手册和公司的管理制度中都规定有员工的保密义务,甚至在员工辞职时还与其签订《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