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障中央企业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中央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障中央企业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中央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9
第10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随着社会科技经济的发展,商业秘密作为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很重要,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也呈现出多样性...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商标代理秩序,保障委托人及商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是指商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9
涉及3700万罚金的全国最大侵犯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罪案 检察官到纳税大户取证遭拒 全国最大一宗侵犯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罪案,3700万元罚金创下商业秘密犯罪案罚金数额全国之最。这两天,该案接连入选2013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中国法院10大创新性知识产权案...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8
上个月,肥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缜密侦查,辗转四省(市)取证,成功侦破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6月8日犯罪嫌疑人胡某被肥东警方逮捕。这是合肥警方破获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4月13日,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向县局经侦大队报案:该公司国际经营部经理胡某,采取不正当方式使用公司销售网络...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8
员工跳槽是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保密协议等文件无效力,虽然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认定,但无法保证商业秘密不被侵犯,也无法追究泄密员工的责任。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防止跳槽员工带走商业秘密的最佳方式,竞业限制最长期限为两年,已足够保证企业不因员工跳槽后泄密而影响其竞...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8
证据保全是指遇到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予以固定、提取和保存的措施。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恰当的运用证据保全程序,对于制止侵权行为和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可以取的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由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特点,当事...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8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都是只限于特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或信息,对权利人而言都具有实用性、经济性,且都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主体不同,所涉及的范围不同,取得方式、产生程序、构成条件不同,权利客体、内容及流动性不同以及权利受侵害的危害性不同等。 20...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网 -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小编 发布于 2014-06-08
在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秘密成果,企业分立、商业秘密权人死亡引起商业秘密的分割、继承等情况下,可能会形成商业秘密的共有。作为一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可以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权利人所共享。 本案中,被告SF公司、路某主张成立SF公司经营业务,原告HSDS公司是明知和认可的,因此...